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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权(第6页)

外界都说她是个自私自利的人,当初怕被拖累,跑路离开,如今看到凌海发展这么好,又不要脸地回来。

她对此从没反驳过,因为这是事实。

离开港城后,她先是在德国住了一段时间,后来跟着不同的男友辗转各国。

奢靡惯了,花钱无度,钱又只花不进,实在没办法才回来。

除了不让她接近凌遥之外,周淮川把当初她抛售的股份还给了她,还默许她住回凌家老宅。

她每天即使什么都不干,到了年底,都能从凌海得到一大笔分红。

宋姿仪很清楚,周淮川优待自己,不是因为自己是凌遥的母亲这一身份,而是作为母亲,她手里有凌遥的监护权。

这些年她对凌遥不闻不问,不是个合格的母亲,但在法律上她是直系亲属,是监护人。

只要她想,她就可以带凌遥离开,去任何一个国家生活。

周淮川阻止不了。

当然,凌遥永远不会知道,她和周淮川之间心照不宣的这场“交易”。

“那你为什么还要……”

宋姿仪打断道:“因为我喜欢他呀。”

宋姿仪当然明白女儿的意思。

凌遥并非质疑她为什么有钱去工作,而是不明白,为什么她有钱却还花荣少杰的钱。

宋姿仪将手上的衣服还给旁边只为她服务的柜姐,再从衣架上挑了件粉色外套。

她走到凌遥面前,在她身上边比边说:“宝贝,你还太小,还不足以明白花男人的钱也是爱他的一种表现。”

特别是对像荣少杰这种富豪级别的男人,女人愿意花他的钱,只会让他感到轻松和安心。

凌遥确实不懂宋姿仪的经验之谈。

因为她连恋爱经验都没有。

凌遥从小就读于私立学校,学校里对学生有非常严格的管理,方方面面的严格,连学生的穿着、走路姿态和说话的音量都被管控。

一次活动,她在学校留到很晚,无意撞见两个同学在教室角落拥吻,那个总能考进年级前三名的男同学把手伸进女同学的裙底,她听见那个女同学边喘息边含糊不清地说“哥哥……哥哥我还要”。

回去后,凌遥脑子里总挥之不去在学校看到的这一幕,总会想起那句“哥哥我还要”,导致她做什么都心不在焉,整个人不在状态。

周淮川发现后,在他耐心地询问下,她才支支吾吾地说了出来。

周淮川很重视这件事,他找到学校领导,没有说出那两名同学的名字,但他态度强硬地要求学校承诺,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。

学校领导不停地向周淮川保证会严肃对待。

这所学校,半个校园设施都是凌海捐赠的。

从那之后学校对学生的管教更严了。

凌遥收回心思,目光落在宋姿仪手上的粉色外套上,宋姿仪已经在让柜姐打包了。

柜姐笑容满面地说衣服选得很合适,粉色非常衬凌遥白皙如玉的肤色。

凌遥原本想说什么,最后什么也没说。

宋姿仪在另一家店挑珠宝时,凌遥接到了周淮川电话。

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司机说你没给他打电话。”

凌遥往边上走了点,避开妈咪,放低声音,“我还在外面。”

“凌遥,”周淮川问,“你答应过我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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